惠博普: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3]0010783号 |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4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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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10783号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惠博普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华油惠博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华油惠博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3]0010783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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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惠博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惠博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惠博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惠博普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闫新志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张琼 |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
专项报告 第1页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6号)核准,公司向长沙水业集团非公开发行299,783,772股新股,发行价格2.33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8,496,188.76元,扣除发行费用21,690,203.5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6,805,985.20元。截止2020年12月1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华验字[2020]55000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6,805,985.2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6,805,985.20元,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累计利息结余3,749.60元转入其他账户,并已完成募集资金账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0年第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升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1月20日与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升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经营需要,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与专项使用管理,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专项报告 第2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升支行 | 1901001029201689235 | 676,805,985.20 | 0.00 | 已注销账户 |
合 计 | 676,805,985.20 | 0.00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银行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专项报告 第3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7,682.6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7,682.6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补充流动资金 | 67,682.69 | 0.00 | 67,682.69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67,682.69 | 0.00 | 67,682.6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专项报告 第4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