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普通股A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储证券对惠博普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6号)核准,公司获准向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水业”)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9,783,772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33元/股,发行数量为299,783,77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98,496,188.76元,并于2021年1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070,810,000股增加至
1,370,593,772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2018年1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26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73.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2.42元/股。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及
2021年2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1年4月26日,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370,593,772股变更为1,346,857,772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346,857,772股,其中限售流通股300,032,944股(含高级管理人员锁定股249,172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限售安排及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长沙水业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长沙水业已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月8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99,783,772股,占公司总股本1,346,857,772股的22.2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长沙水业。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配售股数(股) | 锁定期(月) | 所持限售 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 限售数量(股) | 股份是否质押或冻结 |
1 | 长沙水业 | 299,783,772 | 36 | 299,783,772 | 299,783,772 | 否 |
合计
合计 | 299,783,772 | 36 | 299,783,772 | 299,783,772 |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 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首发后限售股 | 299,783,772 | 22.26% | -299,783,772 | 0.00 | 0.00 |
高管锁定股 | 249,172 | 0.02% | 249,172 | 0.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300,032,944 | 22.28% | -299,783,772 | 249,172 | 0.02%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1,046,824,828 | 77.72% | 299,783,772 | 1,346,608,600 | 99.98% |
三、股份总数 | 1,346,857,772 | 100.00% | 1,346,857,772 | 100% |
注: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最终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出具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储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联储证券对惠博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任 滨 胡玉林
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