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27  惠博普(002554)公司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次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事项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本公司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16层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张中炜

4、联系电话:010-62071047

5、传真号码:010-82809807-1115

6、电子邮箱:securities@china-hbp.com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