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博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次增持人员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本次增持主体张中炜先 生及其配偶林娜女士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已合计增持200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0.15%,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5,998,710.00 元,增持数量已达到本次增 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6 年9 月14 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张中炜先生出具的 《关于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 司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张中炜先生及其配偶林娜女士计划自2026 年3 月13 日至2026 年9 月12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200 万股,且不超过400 万股。增持计划具体内 容请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13 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HBP2026-012)。
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12 个月内,增持主体未披露过其他增持计划;本次增 持计划披露前6 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本次增持所需资 金为增持主体自有或自筹资金。
二、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本次增持期间为2026 年3 月13 日至2026 年9 月12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张中炜先生及其配偶林娜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998,710.00 元,增持数量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增持主体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关系 实施前持股数
实施前持股
实施后持股数
实施后持股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张中炜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 306,829 0.02% 306,829 0.02%
林娜 张中炜先生之配偶 300,000 0.02% 2,300,000 0.17%
合计 606,829 0.05% 2,606,829 0.20%
注:比例加总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化。
3、张中炜先生及其配偶林娜女士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实施完 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为增持主体的个人行为,不构 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增持主体关于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书面说明。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