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互娱: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现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管理层调整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预计额度合理,履行该额度内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合理。关联董事回避了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李扬 叶欣 卢锐 陶锋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