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公司关于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补选、聘任相关人员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7  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及补选、聘任相关人员的公告

一、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王涛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庆先生,监事会主席程金华先生,监事肖本余先生,副总经理解凤苗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徐敏女士的书面辞呈。因工作调动王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因工作调整董庆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董庆先生拟任公司监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涛先生、董庆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因工作调动程金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程金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肖本余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肖本余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金华先生、肖本余先生的辞职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程金华先生、肖本余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程金华先生、肖本余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和义务。

因工作调动解凤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解凤苗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因工作调整徐敏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徐敏女士拟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申请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金华先生持有公司535,207股股份,105,179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王涛先生持有公司210,000股股份,105,179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董庆先生持有公司308,050股股份,105,179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肖本余先生持有公司150,000股股份,75,128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解凤苗持有公司12,000,155股股份;徐敏女士持有公司166,000股股份,75,128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辞职后,均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王涛先生、董庆先生、程金华先生、肖本余先生、解凤苗先生、徐敏女士在公司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各项职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监事的情况

鉴于上述人员辞去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关于补选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补选汪本法先生、胡鹏女士、徐敏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拟选举董庆先生、蔡传永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经董事长、总经理程诚女士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徐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徐敏女士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水平,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777号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联系传真:0551-62655720

联系邮箱:hlxumin@126.com经董事长、总经理程诚女士提名,聘任袁静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袁静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1777号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联系传真:0551-62655720联系邮箱:hlyuanjing@126.com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2月6日

附件:

汪本法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中专学历。1992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全椒硬质合金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安徽省供销社科技工贸公司员工,农药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河南辉隆农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瑞美福植物保护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瑞美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瑞美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安徽辉隆集团银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湖北瑞美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省瑞丰农业化学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瑞美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辉隆瑞美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辉隆集团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辉隆瑞美丰(广州)农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甘肃瑞美福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帝元全银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汪本法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现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000股股份,105,179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经查询,汪本法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鹏女士: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2002年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农资公司财务部会计,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委派财务经理,安徽辉隆集团瑞丰化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安徽辉隆集团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苏辉隆宜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常务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德润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董事,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董事,合肥德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马鞍山德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黑龙江瑞美丰贸易有限公司监事,满洲里瑞美丰贸易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瑞美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广德德善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吉林辉隆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党委委员、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瑞美丰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股份,90,154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经查询,胡鹏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敏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

究生学历,中级经济师。2007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常务副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公司第一党支部书记、证券投资部经理,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委会委员,安徽韶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合肥海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徐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份166,000股股份,75,128股员工持计划份额。经查询,徐敏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庆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00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农资公司财务部职员,郑州瑞美福农化有限公司和安徽辉隆集团新力化工有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农仁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审计部副经理,证券部副经理、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安徽省供销合作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监事、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委会委员。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董庆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份308,050股股份,105,179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经查询,董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传永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在职本科学历,中级统计师、中级经济师。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省农资公司统计员、部门副经理,安徽省泰嘉农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安徽甘宁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辉隆集团东华农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公司综合业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纪委委员,企管项目部经理。

蔡传永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股份,75,128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经查询,蔡传永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袁静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09年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安庆配送中心委派会计,证券投资部经理助理。2015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证券投资部副经理、安徽辉隆集团辉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袁静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30,05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查询,袁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