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9  辉隆股份(002556)公司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3 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解释第17号》进行的合理调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