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公司关于收到参股公司现金分红款的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参股公司现金分红款的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收到参股公司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天泽煤化工”)2023年度现金分红款1,724万元,具体如下:
根据天泽煤化工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二〇二三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45,715.6029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股利1元(含税)。公司持有1,724万股股份,可获得现金分红款1,72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22.5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上述全部现金分红款,所得现金分红款计入公司2024年度损益,对公司当期及全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