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9位董事,实到9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下属公司股权架构调整的议案》;
公司拟将持有海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65%股权、辉隆瑞美丰(广州)农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全资子公司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关于部分下属公司股权架构调整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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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