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隆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 年2 月13 日以送达和通讯的方式发出,并于2026 年2 月25 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诚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9 位董事,实到9 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修订内部规章制度的议案》;
公司对现行的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从人员管理、业务经 营、流程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 确保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子公司对其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其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 年3 月17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公
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2 月2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