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3-临004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59),公司原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鼎晖孚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孚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孚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孚烨投资”)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487,598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2%),且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0,243,799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等股份变动事项,按股本变动比例相应调整减持数量。公司于近日收到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获悉其股份减持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4.93万股,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具体减持情况如下表所示:
减持人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鼎晖孚远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11/23~2023/2/22 | 8.14 | 1,337.02 | 0.67 |
孚烨投资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11/23~2023/2/22 | 8.14 | 667.90 | 0.33 |
合计 | 2,004.93 | 1.00 |
注:1.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2.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注销第一期回购股份中的剩余回购库存股份19,442,924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24,379,932股减少为2,004,937,00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061)。
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中非公开发行股份(含该等股份非公开发行后因为资本公积金转增而相应增加的股份),自2022年12月3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后,累计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比例为0.03%。
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价格区间为7.80元/股至8.37元/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 (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鼎晖孚远 | 合计持有股份 | 8,006.17 | 3.99 | 6,669.15 | 3.3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006.17 | 3.99 | 6,669.15 | 3.3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0.00 | 0.00 | |
孚烨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3,961.29 | 1.98 | 3,293.39 | 1.6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61.29 | 1.98 | 3,293.39 | 1.6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0.00 | 0.00 | |
合计 | 11,967.46 | 5.97 | 9,962.54 | 4.97 |
注:1.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的尾差。
2.公司于2022年11月2日注销第一期回购股份中的剩余回购库存股份19,442,924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24,379,932股减少为2,004,937,00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临 061)。
三、其他相关说明
1、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本次减持计划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本次减持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承诺,通过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获得的巨人网络股份,自该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至36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锁定期内因巨人网络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公司与鼎晖孚远、孚烨投资等八名交易对方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交易对方承诺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2016年、2017年、2018年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00,177.07万元、120,302.86万元、150,317.64万元,若巨人网络在业绩补偿承诺期间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当年度净利润承诺数的,则鼎晖孚远、孚烨投资与其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应共同向公司进行股份补偿,股份补偿不能满足各交易对方应当承担的补偿责任的,剩余部分由各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予以补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均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于2019年5月13日解除限售。本次减持事项与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4、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督促鼎晖孚远和孚烨投资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鼎晖孚远及孚烨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