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份: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4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修改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发生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4)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1日(星期五);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红菊女士;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00,981,735股,占公司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7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00,688,835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1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92,9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1人,代表股份3,902,64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10%。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无法到会的股东、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方式参会,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此次通过视频方式参会或列席会议的前述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5,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7%;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8%;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王超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代表,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向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
议案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2%;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10%;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三、《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2%;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10%;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四、《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5,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7%;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8%;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2%;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10%;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六、《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2%;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10%;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2%;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
议案七、《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八、《关于2023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九、《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十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2%;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10%;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十二、《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5,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7%;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8%;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十三、《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2%;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10%;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990%;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十四、《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十五、《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十六、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十七、《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十八、《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十九、《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二十、《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2%;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10%;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二十一、《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980,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901,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二十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4,9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2%;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5,8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010%;反对206,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9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二十三、《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775,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57%;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0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3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7138%;反对20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86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