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3日在董事会办公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马红菊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经审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23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经审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更好地发展业务,公司拟在河南省郑州市设立分公司,分公司名称、营业场所、经营范围、负责人等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分公司的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设立分公司的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