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新材料”)提供不超过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3年5月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新增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即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在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37,000万元内,增加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河南通达久通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久通”)、全资子公司洛阳中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盛贸易”)为被担保对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15日、2023年5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关于增加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子公司通达新材料提供以下担保业务:
1、公司为通达新材料开立并承兑用于支付货款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票面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为商业承兑汇票项下付款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占用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2、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以下简称“恒丰银行”)签署编号为HTC410020000ZGDB2024N007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恒丰银行与通达新材料自2024年1月30日至2025年1月30日发生的融资业务,提供最高额3,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通达新材料股东河南浩达铝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以下简称“浩达铝业”)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81MA4515YE9M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史家湾工业区(310国道与539交叉处东北角)
5、法定代表人:陈浩哲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设立时间:2018年03月26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6,000.00 | 60% |
河南浩达铝业有限公司 | 4,000.00 | 40% |
合计: | 10,000.00 | 100% |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截止202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29,551.36 | 92,202.73 |
负债总额 | 119,387.63 | 78,834.62 |
净资产 | 10,163.73 | 13,368.11 |
2022年1-12月 (经审计) | 2023年1-9月 (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269,411.94 | 187,787.25 |
营业利润 | 846.56 | 3,883.43 |
净利润 | 616.19 | 3,217.01 |
注:1、上表中数值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通达新材料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对子公司通达新材料提供商业承兑汇票票面保证的说明
1.1、出票人: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1.2、保证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1.3、保证范围:通达新材料开立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
1.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与恒丰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2.1、债权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2.2、保证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3、债务人: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4、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及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律师费、翻译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鉴定费、外国法查明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以及债务人应负担的其他各项成本及费用等)。
2.5、保证期间: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
五、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37,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1,451.12万元,占公司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62%,剩余可担保金额为15,548.88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商业承兑汇票票面保证的说明》;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