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份: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3-30  通达股份(002560)公司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或“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通达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6号),并与保荐机构一起按照核准批文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实施了发行工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74,906,36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0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9,999,999.67元,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10,288,111.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89,711,887.81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4-00033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账户类别账户状态截止日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632385886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246873066515募集资金专户存续38,831,453.54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羊支行1001300000818173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支行1705027019200103640募集资金专户存续85.0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4402252019100316812募集资金专户存续2,507,494.45
合 计41,339,033.03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0,327,460.8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6,210,209.14元,其中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00,000,000.00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4,871,176.11元,募集资金专户的期末余额为41,339,033.0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589,711,887.81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14,617,386.14
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408,119,064.81
其中:1.募投项目支出390,327,460.81
2.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7,791,604.00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96,210,209.14
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00,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54,871,176.11
四、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41,339,033.03

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448.76万元,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448.76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3日出具了《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4-00279号),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0年10月2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

2023年1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归还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整体运营成本,充分保障股东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业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不超过董事会与监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487.12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情况下,合并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四)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3、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鉴于受益于生产工艺优化、生产线组织模式改善,“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已投入设备实际产能与项目预计产能已较为接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从14,725.91万元调整至10,776.56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前期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合计4,509.69万元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3年12月2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上述事项。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通达股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通达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 瑶李明嘉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8,971.1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415.7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949.35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9,032.7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3,949.3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3.65%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初始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扣除发行费用的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27,000.0017,000.00300.989,235.8754.332024年注不适用不适用
2.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10,000.003,697.494,540.5845.412025年不适用不适用
3.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15,000.0010,776.561,638.108,011.0274.342024年注不适用不适用
4.偿还银行借款项目18,000.0017,245.28-17,245.28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5.补充流动资金3,949.351,779.161,779.1645.0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60,000.0058,971.197,415.7340,811.91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至“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17,000.00万元。2022年9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该议案。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鉴于受益于生产工艺优化、生产线组织模式改善,“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已投入设备实际产能与项目预计产能已较为接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从14,725.91万元调整至10,776.56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前期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合计4,509.69万元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2月2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过该议案。 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鉴于受益于生产工艺优化、生产线组织模式改善,“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已投入设备实际产能与项目预计产能已较为接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从14,725.91万元调整至10,776.56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前期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合计4,509.69万元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2月2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全资子公司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2,448.76万元,并已用募集资金2,448.7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3年1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归还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和整体运营成本,充分保障股东权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业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不超过董事会与监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487.12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及作为活期银行存款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2023年12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将“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及“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由2023年末调整至2024年末。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截止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17,000.00300.989,235.8754.332024年不适用不适用
2.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10,000.003,697.494,540.5845.412025年不适用不适用
3. 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10,776.561,638.108,011.0274.342024年不适用不适用
4. 补充流动资金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3,949.351,779.161,779.1645.0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41,725.917,415.7323,566.63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2022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至“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17,000.00万元。2022年9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鉴于受益于生产工艺优化、生产线组织模式改善,“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已投入设备实际产能与项目预计产能已较为接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从14,725.91万元调整至10,776.56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前期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合计4,509.69万元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2月2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鉴于受益于生产工艺优化、生产线组织模式改善,“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已投入设备实际产能与项目预计产能已较为接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从14,725.91万元调整至10,776.56万元,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前期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合计4,509.69万元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2月25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