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91,100股,占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9%,涉及激励对象1人。回购价格为2.97元/股,回购资金总额合计人民币2,943,567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526,729,670股变更至525,738,570股。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1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
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四)2021年12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同意的核实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五)2022年3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六)2022年4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2年7月8日办理完成了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
(七)2023年1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八)2023年3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其作为本次可解除
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九)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十一)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子公司成都航飞未完成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回购注销数量及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91,100股,由公司按照授予价
2.97元/股回购。
(三)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43,567元。
(四)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4—00025号《验资报告》: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6,729,670.00元,股本为人民币526,729,670.00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子公司成都航飞航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未完成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对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91,100股进行回购并注销。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991,1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5,738,570.00元。
(五)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26,729,670股变更为525,738,570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26,729,670股减少至525,738,570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 73,807,468 | 14.01 | -991,100 | 72,816,368 | 13.85 |
高管锁定股 | 72,816,368 | 13.82 | 0 | 72,816,368 | 13.85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991,100 | 0.19 | -991,10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52,922,202 | 85.99 | 0 | 452,922,202 | 86.15 |
三、股份总数 | 526,729,670 | 100.00 | -991,100 | 525,738,570 | 100.00 |
注:表中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