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9-03  通达股份(002560)公司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新材料”)、河南通达久通电缆有限公司、洛阳中盛贸易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南通达宏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新增不超过23,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额度在授权期内可循环使用,该担保额度不含之前已审批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子公司通达新材料提供以下担保业务:

公司为通达新材料拟开立并承兑用于支付货款的商业承兑汇票提供票面保证,为商业承兑汇票项下付款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占用担保额度不超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0万元。通达新材料股东河南浩达铝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权)为公司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在公司审批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全称: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81MA4515YE9M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史家湾工业区(310国道与539交叉处东北角)

5、法定代表人:陈浩哲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设立时间:2018年03月26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6,000.0060%
河南浩达铝业有限公司4,000.0040%
合计:10,000.00100%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截止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6,351.5748,650.94
负债总额33,227.5934,691.05
净资产13,123.9813,959.89
2023年1-12月 (经审计)2024年1-6月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59,009.50124,923.73
营业利润3,272.151,113.39
净利润2,482.86835.91

注:1、上表中数值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通达新材料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出票人: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

2、保证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范围:通达新材料本次拟开立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6、保证期限:自通达新材料本次拟开立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项下债务履约完毕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4年9月2日,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63,00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2,054.56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56%,剩余可担保金额为40,945.44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关于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河南通达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商业承兑汇票票面保证的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