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25  徐家汇(00256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61 证券简称:徐家汇 公告编号:2023-012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23日,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各项专业报告,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聘期仍为一年, 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机构的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首席合伙人:陆士敏2022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9人2022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19人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50人上年度(2021年)收入总额(经审计):52,140.19万元上年度(2021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41,132.09万元上年度(2021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331.13万元上年度(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家上年度(2021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0家上年度(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

C39

C39制造业

C38

C38制造业

C36

C36制造业

C35

C35制造业

C29

C29制造业

上年度(2022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行业门类

I65

I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C38

C38制造业

M74

M74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C35

C35制造业

L72

L7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上年度(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9,370.80万元上年度(2022年)挂牌公司审计收费:1,605.64万元

上年度(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上年度(2022年)本公司同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未实际承担连带责任。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截至2022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3)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4)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12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朱依君,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4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婷,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复核人:冯家俊,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19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91万元(含税,下同)。其中,财务审计服务费人民币7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人民币18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受聘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过程中勤勉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体现了良好的职业水平和专业素养。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审计机构的费用。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2年度年报和内部控制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守有关准则和原则,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表相关内部控制发表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服务。

(五)生效日期

《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2022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