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家汇: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8  徐家汇(002561)公司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1000号9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王斌先生

因公司董事长华欣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副董事长王斌先生主持。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0,251,5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544%。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9,621,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02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630,1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6%。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余明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根据汇总后的表决结果,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六百城市更新项目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034,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94%;反对217,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7,079,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35%;反对217,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6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蔡丛丛、陈理民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