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沃科技:重大诉讼、仲裁结案后续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仲裁结案后续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截至2023年1月12日已结案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控股母公司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公告的诉讼结案后续相关事项可能对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产生影响,具体影响尚不确定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或“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23日、2022年11月9日和2023年1月12日披露了《重大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9)和《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说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机电力”)起诉被告枣庄八一水煤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枣庄八一”)、被告山东八一煤电化有限公司、被告亿和煤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重大诉讼事项及诉讼进展事项。本次诉讼截至2023年1月12日已结案。
在本次诉讼进行的同时,枣庄八一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破产重整,该事项与本次诉讼相关。2023年4月24日,中机电力收到枣庄八一发出的《留债清偿告知书》;2023年4月28日,中机电力收到枣庄八一管理人发出的《债权受偿方案选择确认通知书》。现将本次诉讼结案后续相关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相关情况
1.原告: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2.被告:枣庄八一水煤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被告:山东八一煤电化有限公司
4.被告:亿和煤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分别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前期进展情况:2022年11月9日,公司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中机电力收到法院一审判决,判令被告返还工程款97,794,643.96元及相应利息、履约保证金300,000,000元及利息。中机电力对部分争议款项及违约金计算标准不服,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1月12日,公司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中机电力经综合评估,为避免二审判决结果的不确定性,遂提出了撤诉申请,并获得法院准许。一审判决生效。在本次诉讼进行的同时,枣庄八一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破产重整,该事项与本次诉讼相关。
二、本次诉讼结案后续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3年4月12日,枣庄八一破产重整案件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会议公布了债权申报确认情况,以及《重整计划草案》等内容;根据《重整计划草案》,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后10日内,普通债权人需选择现金清偿或股权清偿,如未选择或逾期选择,则默认选择股权清偿方式。
2023年4月13日,因《重整计划草案》提出的还款方案不理想,为争取更有利方案,在债权人会议相关表决事项中,中机电力在普通债权组、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均投“反对票”。但是债权人会议最终仍表决通过了上述《重整计划草案》。同日,根据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结果,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枣庄八一重整计划,并终止枣庄八一重整程序。
2023年4月21日,对于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中机电力向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寄出《异议书》,请求法院不予批准枣庄八一《重整计划草案》并撤销《民事裁定书》。截至目前,法院未就中机电力提起的《异议书》出具书面回复意见。
2023年4月24日,中机电力收到枣庄八一发出的《留债清偿告知书》,依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中机电力享有的优先债权97,794,643.96元,自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次日起分十二年清偿。本金从第四年起偿还,除最后一期外,每期清偿本金金额为10,757,410.84元;最后一期清偿本金金额为11,735,357.24元。分期付款期间按照固定年利息2.92%的标准计息,每年还息。
2023年4月28日,中机电力收到枣庄八一管理人发出的《债权受偿方案选择确认通知书》,依据法院批准的重整计划,确认中机电力对枣庄八一享有的普通债权按照股权清偿方式受偿,具体方式为选择股权清偿的债权人按相应比例合并持有重整后枣庄八一49%的股权。前述普通债权金额为履约保证金300,000,000元及相关利息等款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9日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9)。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结案后续相关事项对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结案后续相关事项可能对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产生影响,具体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及时对本次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重整计划草案》
2.《表决结果》
3.《民事裁定书》
4.《异议书》
5.《留债清偿告知书》;
6.《债权受偿方案选择确认通知书》。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