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沃科技: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沃科技”)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2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3年5月8日前报送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回复。由于公司还需补充完善相关信息,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
公司拟于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