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沃: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2  *ST天沃(002564)公司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议案被否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通知及召开时间: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8月5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1日14:00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9:15—15:00。

2.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主持,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0人,代表股份27,020,4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459%。

①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09,3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709%。

②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98人,代表股份26,411,0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3.0750%。

③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8人,代表股份26,411,0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750%。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吴尤嘉律师、张艺馨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984,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60%;反对3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6,374,8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29%;反对3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上海电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控股”)和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截至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6日,电气控股在公司中持有的股份数量为132,458,8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42%,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电气在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31,290,0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29%。上述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已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可查阅公司于2023年8月5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吴尤嘉律师、张艺馨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