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沃: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聘任陈寿焕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确认徐超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履职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陈寿焕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确认徐超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履职情况。
二、关于《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审阅了公司《关于对关联方财务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我们认为:
该报告充分反映了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在《金融服务协议》生效期间内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存在风险问题的可能性极低。
三、关于2023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520,926.58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397,132.00万元人民币,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90,572.00万元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0.00万元人民币,报告期末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及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0,354.58万元人民币。
对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对外担保,公司严格执行了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石桂峰、孙剑非、陶海荣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