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查股网  2024-03-21  *ST天沃(002564)公司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

特别提示:

1.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因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根据更正后的2022年财务报表,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经审计的2023年度报告出现相关财务指标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5条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相关规定,“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财务类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现就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具体情形是否适用 (对前期已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披露了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停牌一个交易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根据更正后的2022年财务报表,公司2022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鉴于公司更正后2022年末净资产仍为负值,且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2023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2)公司2023年度的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

(3)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

(4)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或者

(5)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者

(6)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交易。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本次公告为公司第四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前三次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情况见下表:

公告日期公告名称公告编号
2024年1月31日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4-004
2024年2月22日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2024-007
2024年3月7日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2024-009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披露信息,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