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沃:董事会决议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以书面、邮件及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9名。本次会议参会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切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真实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66)。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对此议案进行了审议。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容诚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条件和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且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充分,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13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街道长山村临江路1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8)。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