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7  唐人神(00256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3-066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或“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假设前提

1、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3年8月末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测算所用,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81,343,588.00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假设本次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为60,000,000股(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的股份数量为准),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441,343,588股。

4、假设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照以下情形进行假定:

假设情形1: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20%;假设情形2: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2年保持一致;假设情形3: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降低20%。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7、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总额、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未考虑股利分配、股权激励、股份回购等因素的影响,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和业绩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测算过程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未考虑本次发行考虑本次发行
总股本(股)1,381,343,5881,381,343,5881,441,343,588
假设情形1: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135,068,370.82162,082,044.98162,082,044.98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01,903,489.57122,284,187.48122,284,187.4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330.11730.11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330.11730.11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550.08850.08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550.08850.087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1%2.16%2.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82%1.63%1.61%
假设情形2: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2年保持一致;
项目本次发行前2023年度/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未考虑本次发行考虑本次发行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135,068,370.82135,068,370.82135,068,370.82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01,903,489.57101,903,489.57101,903,489.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330.09780.09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330.09780.09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550.07380.07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550.07380.07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1%1.80%1.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82%1.36%1.34%
假设情形3: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降低2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元)135,068,370.82108,054,696.66108,054,696.66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01,903,489.5781,522,791.6681,522,791.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330.07820.077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1330.07820.07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550.05900.058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550.05900.058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1%1.44%1.4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1.82%1.09%1.07%

注1: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注2: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盈利情况的观点或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由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司现有的业务基础。若公司的经营效率未能在短期内得到有效提升,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同日披露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物饲料、健康养殖、品牌肉品”三大产业,构建了集饲料研发生产、种猪繁育、商品猪育肥、生猪屠宰、肉品加工于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入唐人神集团生猪全产业链数字智能化升级项目,包括集团化云平台建设与升级和数字智能化养殖体系建设与升级。

集团化云平台的运用将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产业链之间的协同,提升整体营运管理效率,稳定饲料、肉品产品质量,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从而增加客户粘性,保证公司饲料、肉品业务规模不断提升,增强饲料、养猪、肉品三大产业协同作用,提升公司生猪全产业链竞争优势。

公司加大在养殖产业的数字智能化投入,以智能养殖设备、物联网和人工智能技术为依托,针对猪舍环境无人智能控制、生猪健康自动识别预警和猪场生物安全与工程防疫、智能远程诊断、智能育种与营养配方等关键技术进行研发,实现智能环控、精准饲喂、智能巡检、智能基因测定。通过开发物联网平台,把前端智能设备采集的数据进行统一汇总处理,建立大数据分析模型,实现养猪全场景数字高效管控,助推传统生猪产业向智慧养猪转型升级。

因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对现有业务的升级,主要投向主业。

五、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人员储备

公司通过“战略预备队+项目制”培养选拔人才,建构了科学完善的人员晋升培养机制,坚持业绩导向原则,以业绩作为评价和选拔人员的核心标准,真正建立一支高能量、高能力、高业绩的组织,形成人才配套支撑。公司组建了一支专业知识储备深厚、从业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数字智能化团队,团队人员均拥有多年数字智能化规划、实施运营经验。此外,自本次募投项目筹备以来,公司积极培育相关领域的人才,并通过与院士合作、专家顾问合作、校企合作等方式,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人才基础。

公司已形成了年轻化、专业化的经营管理团队,先后引进遗传育种、兽医、饲料营养、销售、生产管理等领域优秀人才,形成了本科、硕士、博士等不同层

次的专业人才梯队,人才后发优势和团队竞争力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并通过讲座、在线学习、读书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

(二)技术储备

1、核心育种技术

公司从2008年开始从事种猪繁育业务,成功培育出拥有高瘦肉率、高屠宰率、高繁殖率,低料肉比、健康度高等特点的“美神”种猪,逐步拥有自己的核心育种技术,获得农业部核心种猪场认证。同时,公司结合当前养殖市场环境,引进高繁殖率的新丹系种猪,新丹系种猪PSY可达28头以上。公司先后与国内高校、国外企业合作,联合育种,提高种猪遗传性能,提升养殖效益,改善猪肉品质,与高校以及国外育种企业合作,全面开展全基因组选择技术的应用,利用核心育种群体的持续选育,不断改善种猪的繁殖性能、生长速度以及猪肉品质,提升养殖效益。

2、智能营养技术

公司运用“母子一体化”、“抗病营养”、“系统营养”等技术理念,开创了“母猪的效率要从怀孕营养抓起”、“乳猪营养与健康要从母奶抓起”、“养猪效益要从60斤黄金点抓起”等营养理念。公司开发了液体发酵饲料产品,提高饲料的营养价值,从而改善适口性,提高仔猪的采食量和生长速度,并控制细菌性疾病,对提高仔猪存活率有显著作用。

另外,公司通过对不同的可消化氨基酸水平日粮对生长猪生长性能影响的研究,联合国内院士及各行业顶尖专家,确定了猪只生长不同阶段可消化氨基酸需要量,根据可消化氨基酸体系设计日粮配方,实现精准饲料营养,从而降低饲料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数字信息化技术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整个农牧行业不断朝着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科学技术赋能农牧行业以提升整体生产经营效率。公司在2021年下半年成立数字化办公室,推进“协同云、研发云、供应链云、生产云、质量云、营销云、人资云和财务云”的数字化转型建设。建立以“唐人家协同云”为中心的数字运营体系,推进目标、任务、营运体系在线建设;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推进营销向大客户和线上转型;建立计划、采购、生产、仓储、物流、质量全方位的供应链云体系,实现销、技、采联动和采产销平衡的端对端营运效率提升,降低供应链成本,;饲料、肉品板块分别建立以生产MES系统为中心的生产云体系,降低生产制造成本,养殖板块迭代开发养殖生产管理系统,推进批次化生产、成本管理、营运考核体系建设,降低养殖生产成本;集团层面,迭代升级全集团费用共享体系建设,全新建设合并报表和资金管理体系,提升财务运营及资金管理效率。并且重构人力资源数字化平台和知识在线体系,打造唐人神人才梯队体系建设,助力业务发展和扩张。

在智慧养殖领域,集团吸引高校及行业优秀智能化顾问公司携手共进,在遗传育种、疾病远程诊断、健康评估和营养价值评估四个领域,利用智能化硬件与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的手段,提升养殖生产效率,降低患病及死亡成本,助推生猪产业由传统养殖方式像智慧产业转型升级。

(三)市场储备

公司饲料销售分布全国,以“比利美英伟”品牌做规模猪场、以“骆驼”品牌做家庭农场、以“和美”品牌做禽料的品牌区隔思路开发市场,产品线覆盖猪料、禽料、水产料等,能够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公司培育了高瘦肉率、高屠宰率、高繁殖率、低料肉比、健康度高等特点的“美神”生猪品牌,为品牌生鲜和肉品发展奠定了基础。二十多年打造“唐人神”肉品品牌,形成了产品美味、安全放心的良好口碑,深得老百姓的欢迎与喜爱。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所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公司将积极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以适应业务不断发展的需求。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有所下降,考虑上述情况,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努力提高销售收入、提高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增厚未来收益,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未来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二)加快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本次募投项目为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推进公司生猪养殖工业化、规模化、智能化,提高养殖效率和经济效益,根据对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研究,项目完成后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将相应提高。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建设,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完成并实现预期效益。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改进完善业务流程,加强对研发、采购、生产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采购审批制度。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严格执行公司的分红政策,保障公司股东利益回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在关注公司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制定了《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分红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努力提升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公司将在后续的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公司未来若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本人承诺,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八、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公司的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陶一山先生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及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及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九、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