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关于股东及其关联方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关联方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步森股份”)分别于2022年8月20日、2023年5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关于股东及其关联方涉及诉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关于股东及其关联方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披露了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正”)及其关联方广东信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易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易联汇华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王春江先生、肖夏女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天津”)因合同纠纷涉及诉讼,并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相关各方向浦发天津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诉讼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上述相关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收到东方恒正《告知函》,获悉东方恒正及其关联方因不服一审判决结果,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于近日完成上诉费缴纳事宜。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案件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股东及关联方涉及诉讼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鉴于本次诉讼二审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如相关股东上诉请求未能被法院判允,公司将可能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进展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之信息披露媒体,有关步森股份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东方恒正诉讼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