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3-050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或“步森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1,783.32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1.20%,达到披露标准。
上述案件中,公司主动提起起诉、仲裁的案件共计2件,金额合计为71.95万元;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25件,金额合计为1,711.37万元。
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中,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汇总表
序号 | 知悉日期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诉讼(仲裁) 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公司主动提起起诉、仲裁的案件 |
1 | 2023年5月2日 | 步森股份与杨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杨某拖欠步森股份货款,且其拒绝还款,步森股份向贵州省息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利息353,580.47元,律师费50000元,本案诉讼费等各项费用被告承担。 | 35.36 | 二审中 | 一审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353,580.47元,利息15198.56元(暂计23年1月10日),诉讼费杨某负担 | 不适用 |
2 | 2023年5月4日 | 步森股份与李某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李某鸿拖欠步森股份货款,且其拒绝还款,步森股份向杭州市上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及利息365,889.38元,律师费50000元,本案诉讼费等各项费用被告承担。 | 36.59 | 一审中 | 尚未裁决 | 不适用 |
- | - | 小计 | 71.95 | - | - | - |
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诉讼、仲裁案件 | ||||||
1 | 2023年6月7日 | 福鼎市鳕鱼服饰有限公司因与步森股份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步森股份支付83054.21元及利息,步森股份承担本案全部费用 | 8.30 | 已调解 | 步森股份于6月底支付41311元、7月底支付41311元。 | 已履行 |
2 | 2023年8月4日 | 温州申派服饰科技有限公司因与步森股份买卖合同产生纠纷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步森股份支付货款84300,利息1880.36,总计86180.36元。步森股份承担本案全部费用 | 8.60 | 已调解 | 步森股份于8月20日前支付42000元,余款9.15前付清,若任一期未支付,步森支付违约金。 | 尚未履行 |
3 | 2023年8月16日 | 何某英因与步森股份劳动争议,向诸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请求裁决步森股份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61515.3元及工资88919.1元,合计150434.4元。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 15.04 | 已调解 | 步森股份支付何某英经济补偿及相关补贴合计40000元,于2022年10月31日前付清。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放弃其他一切基于原劳动关系产生的各类权利主张。 | 已履行 |
4 | 2023年8月16日 | 赵某军因与步森股份劳动争议,向诸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请求裁决步森股份支付经济赔偿金293284元。 | 29.33 | 已判决 | 步森股份支付赵某军赔偿金293284元。 | 已履行 |
5 | 2023年8月16日 | 马某荣因与步森股份劳动争议,向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请求裁决步森股份支付绩效工资28440元,绩效奖金87940元,加班工资140311元,合计256691元。并恢复劳动关系。 | 26.67 | 已裁决 | 步森股份支付马某荣绩效工资15030元,以及绩效奖励42000元。驳回其他诉求。 | 已履行 |
6 | 2023年8月16日 | 郑某辉因与浙江帛裳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帛裳服饰”)劳动争议,向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请求裁决支付工资32139元以及违法解除赔偿金24579元,合计56718元。补缴2022年4月、9月社会保险。 | 5.67 | 已裁决 | 帛裳服饰支付郑文辉赔偿金21226.5元以及工资4520.28元,合计25746.78元。补缴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申请人自行承担)。 | 已履行 |
7 | 2023年8月16日 | 何某珂因与帛裳服饰劳动争议,向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请求裁决帛裳服饰支付提成工资154351.99元、未休年假工资23127元、赔偿金69864元、差旅补贴12238.05元,合计259581.04元。补缴2022年3月社会保险。 | 25.96 | 双方均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中 | 仲裁裁决:帛裳服饰支付何某珂赔偿金42453元、未休年假7356.32元,合计49809.32元。补缴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申请人自行承担)。驳回其他仲裁请求。 | 不适用 |
8 | 2023年8月16日 | 何某军因与步森股份劳动争议,向诸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请求裁决步森股份支付加班费26123.34元、未休年假工资22083元以及经济补偿金87824.35元,共计136030.69元。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 13.60 | 已调解 |
步森股份支付何某军经济补偿及相关补贴合计30000元,于2023年8月25日前付清。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放弃其他一切基于原劳动关系产生的各类权利主张。
尚未履行 | ||||||
9 | 2023年5月4日 | 王某因与步森股份股东损害纠纷,向诸暨法院提起起诉,请求判令步森支付4万元 | 4.00 | 已调解 | 已结案 | 已履行 |
10 | 2023年5月6日 | 朱某英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步森股份,请求法院判令步森股份支付其投资差额损失547599.62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54.75 | 已调解 | 已达成调解方案 | 尚未履行 |
11 | 2023年6月2日 | 徐某兵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步森股份,请求法院判令步森股份支付其投资差额损失2111575.52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211.15 | 已调解 | 已达成调解方案 | 尚未履行 |
12 | 2023年8月9日 | 王某宏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步森股份,请求法院判令步森股份支付其投资差额损失161365.38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16.10 | 诉前调解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3 | 2023年8月9日 | 易某刚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步森股份,请求法院判令步森股份支付其投资差额损失10000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1.00 | 诉前调解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4 | 2023年8月9日 | 王某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步森股份,请求法院判令步森股份支付其投资差额损失576894.24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57.70 | 诉前调解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5 | 2023年8月9日 | 王某荣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步森股份,请求法院判令步森股份支付其投资差额损失7883812.5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788.30 | 诉前调解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6 | 2023年8月9日 | 毛某杰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步森股份,请求法院判令步森股份支付其投资差额损失10000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1.00 | 诉前调解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7 | 2023年8月9日 | 王某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步森股份,请求法院判令步森股份支付其投资差额损失10000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1.00 | 诉前调解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8 | 2023年8月9日 | 杨某英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步森股份,请求法院判令步森股份支付其投资差额损失10000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1.00 | 诉前调解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9 | 2023年8月9日 | 王某婷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步森股份,请求法院判令步森股份支付其投资差额损失85867.19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8.60 | 诉前调解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 | 2023年8月9日 | 王某骥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步森股份,请求法院判令步森股份支付其投资差额损失663634.22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66.30 | 诉前调解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1 | 2023年8月9日 | 丰某宁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步森股份,请求法院判令步森股份支付其投资差额损失31335.74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3.10 | 诉前调解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2 | 2023年8月10日 | 刘某轩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步森股份,请求法院判令步森股份支付其投资差额损失10000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1.00 | 诉前调解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3 | 2023年8月10日 | 吴某轩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步森股份,请求法院判令步森股份支付其投资差额损失10000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18.40 | 诉前调解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4 | 2023年8月15日 | 王某明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步森股份,请求法院判令步森股份支付其投资差额损失1419847.2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141.90 | 诉前调解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5 | 2023年8月15日 | 上海合驭资产管理中心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步森股份,请求法院判令步森股份支付其投资差额损失2029307.6元及利息,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202.90 | 诉前调解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小计 | 1,711.37 | - | - | - |
合计 | 1,783.32 | - | - | - |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未结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风险提示
1、因新增诉讼、仲裁事项需支付委托律师及相关诉讼费用,将导致公司管理费用增加。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数据须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