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更好地开展公司财务管理各项工作,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聘请李晓玲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李晓玲女士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自财务总监任职之日起,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雅珠女士不再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9日
李晓玲女士简历
李晓玲女士: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天津中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财务课长、天津玛格家居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威司克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经理、天津市西青区金色未来幼儿园财务主管等职。
李晓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