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关于获悉股东及其关联方诉讼进展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悉股东及其关联方诉讼进展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悉诉讼进展情况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或“步森股份”)分别于2021年12月29日、2023年12月2日、2024年1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62)、《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及《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披露了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正”)及其关联方易联汇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王春江先生与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因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所持本公司股份被首次查封冻结并涉及诉讼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敬请查阅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经网络查询获悉,东方恒正及其上述关联方于近日被德清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案号为(2024)浙0521执441号。因为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暂无法获悉该执行案件的具体内容。
二、诉讼进展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股东及关联方相关诉讼进展事项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法院最终对控股股东东方恒正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执行拍卖、变卖程序,公司将可能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鉴于截至目前,该案申请执行人是否向法院申请拍卖、变卖东方恒正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以及法院是否裁定并推动拍卖、变卖该等股份均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提
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该案后续相关执行情况的不确定性风险,理性投资、谨慎决策。
2、鉴于近期公司股价波动幅度较大,且除上述诉讼进展事项外,公司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并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3、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之信息披露媒体,有关步森股份的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1、《中国执行公开网查询结果截图》。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