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8日、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王东兰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健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陶永元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共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由陶永元变更为王季民。本次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东兰、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魏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王季民。
二、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王季民先生,199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2002年开始在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证券业务审计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本次变更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三)独立性情况
本次变更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对本次变更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审计工作有序交接,本次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执业证照、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