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继续被司法冻结及解除部分轮候冻结暨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继续被司法冻结
及解除部分轮候冻结暨相关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31日,2022年1月1日、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1)、《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3)及《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鸷资产”)持有公司的16,720,000股股份存在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相关情形,具体内容敬请查阅上述相关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睿鸷资产持有公司的16,720,000股股份继续被司法再冻结及解除部分轮候冻结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司法再冻结及解除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1、继续被司法再冻结情况
睿鸷资产持有公司的16,720,000股股份于2021年5月17日被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原定解除日期为2024年5月16日。根据查询情况,该等股份于2024年5月16日当日继续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司法再冻结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司法冻结执行人 | 原因 |
资产 | 是 | 16,720,000 | 100% | 11.61% | 2024-05-16 | 2027-05-15 |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2、解除轮候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执行人 |
睿鸷资产 | 是 | 16,720,000 | 100% | 11.61% | 2021-05-17 | 2024-05-16 |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注: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雅珠女士与上海睿鸷资产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暂未收到法院相关法律文书及其他任何各方的通知,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次睿鸷资产所持股份继续冻结及解除部分轮候冻结的具体原因。公司将努力尝试联系相关方就以上事项进行查证、核实,并对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睿鸷资产持有公司股份16,7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1%。其中,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为16,7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1.61%。相关股份并于2018年09月27日、2019年5月27日、2021年06月30日、2023年12月28日分别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永康市人民法院、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轮候期限均为36个月,冻结深度均为原股+红股+红利。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睿鸷资产股份被继续司法再冻结及解除部分轮候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表决权委托事项尚在进展中。各方签署的《表决权委托意向协议》仅为交易各方的意向性安排,具体内容以相关各方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如相关交易最终实施,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但截至目前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论证和协商,亦尚需相关各方就各项具体安排协商一致。鉴于该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能否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等均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关注本事项相关重大不确定性风险,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鉴于睿鸷资产上述所持股份相应表决权目前实际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雅珠女士拥有,且王雅珠女士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正”)已于2024年5月15日与宝鸡财华智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华智远”)签署上述《表决权委托意向协议》,拟将相应表决权委托给财华智远行使。如法院最终对睿鸷资产及东方恒正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执行拍卖、变卖程序,且财华智远后续参与竞拍仅获得部分股份或未能获得股份,将导致其在取得表决权后发生表决权贬损甚至丧失的可能,公司可能产生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或出现无实际控制人情形。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且截至目前上述事项能否顺利实施,以及相关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谨慎决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