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2023年度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集团)”);
3、2024年度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
4、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亚太(集团)聘期届满,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拟聘任国府嘉盈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
6、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国府嘉盈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20年8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379首席合伙人:申利超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人;(2024年9月末合伙人数量16人)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3人;(2024年9月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人)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人;(2024年9月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4人)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0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0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6万元。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职业风险金409.1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行政处罚人员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人员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人员2人次和纪律处分人员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于蕾女士,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签字会计师魏健,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独立复核人刘凤兰女士,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起从事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行业标准及实际工作情况,以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确定年度审
计报酬事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亚太(集团)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亚太(集团)对公司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亚太(集团)聘期届满,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需要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拟聘任国府嘉盈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亚太(集团)和国府嘉盈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国府嘉盈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国府嘉盈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独立性、专业能力和资质等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国府嘉盈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国府嘉盈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