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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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23]001136号 |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5 | |
三、 |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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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1136号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贝因美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贝因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贝因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大华核字[2023]001136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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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贝因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贝因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贝因美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贝因美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陈 林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马兆沛 | |||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
专项报告 第1页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7,523,333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4.50元。截至2021年10月1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58,854,998.50元,扣除发行费用6,550,425.20元,募集资金净额252,304,573.30元。
截止2021年10月12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天健验[2021]56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52,320,983.4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49,985.00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摘要 | 金额 |
1、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 252,304,573.30 |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252,320,983.48 |
(1)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含置换金额) | 175,843,808.72 |
(2)本期投入项目金额 | 76,477,174.76 |
3、募集资金的增加 | 666,395.18 |
(1)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49,976.47 |
(2)本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516,418.71 |
4、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649,985.00 |
2023年1月3日,公司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对外支付工程款649,965.00元,形成跨行转账手续费20.00元,至此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20年第七届第三十二次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专项报告 第2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冠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杭州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11月9日,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冠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保荐代表人并听取保荐代表人的咨询意见。
(1)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2)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任何变化
(3)对外担保事项
(4)重大对外投资项目
(5)重要资产(包括股权)的处置(包括收购和出售)
(6)对外签署其他重大合同
(7)任何涉及法定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或者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报告有关事项
当公司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在知道的第一时间告知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冠盛支行 | 375380313899 | 649,985.00 | 活期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 33050161672700002018 | 活期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杭州高新支行 | 19045301040031576 | 活期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杭州高新支行 | 19045301040031600 | 257,266,448.51 | 活期 | |
合 计 | 257,266,448.51 | 649,985.00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与初始存放金额的差异为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4,961,875.21元,已于本年支付。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专项报告 第3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专项报告 第4页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52,304,573.3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6,477,174.7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2,320,983.4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 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2万吨配方奶粉及区域配送中心项目 | 否 | 235,000,000.00 | 161,614,573.30 | 73,491,992.99 | 161,540,863.16 | 99.95 | 2023年 9月30日 | 否 | ||
2.新零售终端赋能项目 | 否 | 455,000,000.00 | ||||||||
3.企业数智化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 否 | 120,000,000.00 | 15,000,000.00 | 2,897,503.67 | 15,008,961.29 | 100.06 | 2022年 12月31日 | 否 | ||
4.贝因美精准营养技术及产业研发平台升级项目 | 否 | 60,000,000.00 | ||||||||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30,000,000.00 | 75,690,000.00 | 87,678.10 | 75,771,159.03 | 100.11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200,000,000.00 | 252,304,573.30 | 76,477,174.76 | 252,320,983.48 | 100.01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1,200,000,000.00 | 252,304,573.30 | 76,477,174.76 | 252,320,983.48 | 100.01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专项报告 第5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