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监事会决议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强赤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再次延期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76)。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