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17  贝因美(002570)公司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年1月1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191,418,50017.72%
2宁波信达华建投资有限公司53,900,0004.99%
3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769,3002.85%
4刘安让21,446,1001.99%
5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152,2681.87%
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3,388,6471.24%
7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8,380,0300.78%
8沈立刚7,383,7560.68%
9杨俊敏5,550,0000.51%
10杨忠义5,150,0000.48%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191,418,50017.72%
2宁波信达华建投资有限公司53,900,0004.99%
3长城(德阳)长弘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769,3002.85%
4刘安让21,446,1001.99%
5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152,2681.87%
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3,388,6471.24%
7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8,380,0300.78%
8沈立刚7,383,7560.68%
9杨俊敏5,550,0000.51%
10杨忠义5,150,0000.48%

注:上表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