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24-029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冻结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79,105,17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16%。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因美集团”)关于将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告知函》,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数 (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贝因美集团 | 是 | 4,210,971 | 2021年1月21日 | 2024年2月22日 | 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2.33% | 0.39% |
2、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股数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贝因美 集团 | 是 | 4,210,971 | 2.33% | 0.39% | 否 | 否 | 2024年2月23日 | 2025年1月1日 | 宁波信达华建投资有限公司 | 自身生产经营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质押及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贝因美集团 | 180,629,471 | 16.72% | 179,060,971 | 179,060,971 | 99.13% | 16.58% | 89,969,743 | 50.25% | 44,200 | 2.82% |
海南金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80,629,471 | 16.72% | 179,060,971 | 179,060,971 | 99.13% | 16.58% | 89,969,743 | 50.25% | 44,200 | 2.82% |
注:贝因美集团质押股份数量为179,060,971股,未质押但被冻结股份数量为44,200股,质押/冻结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179,105,171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99.16%。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为补充担保需要,相关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除上述外,贝因美集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3,20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7.72%,占公司总股本的2.96%。贝因美集团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质押风险基本可控。
3、贝因美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控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的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1)名称: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杭州市滨江区
(4)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1号10幢5楼
(5)法定代表人:张洲峰
(6)注册资本:贰亿壹仟贰佰柒拾肆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高科技开发及咨询,实业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
金融服务) ;批发、零售:服装、玩具、日用百货、机械设备、办公用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除食品、药品)、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化肥、燃料油、润滑油、纺织化纤原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橡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有色金属、纸制包装品、塑料制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棉花、家用电器、数码产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设备、机电产品、中央空调;安装、维修:机电产品、中央空调(限上门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应用服务;物业管理;日用品出租;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
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 |
资产总额 | 193,310.93 | 192,920.82 |
负债总额 | 179,732.30 | 176,171.24 |
营业收入 | 1,368.19 | 75,168.74 |
净利润 | -2,743.87 | -53,990.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31.04 | 6,150.48 |
偿债能力指标 | ||
资产负债率 | 92.98% | 91.32% |
流动比率 | 48.89% | 61.81% |
速动比率 | 48.08% | 61.74% |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 0.65% | 0.42% |
* 2022年度已经审计,2023年度审计
(9)贝因美集团当前借款总余额71,448.20万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债务金额48,120.20万元,除前述外,未来一年内暂无其他需偿付的债务。
(10)贝因美集团最近一年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1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主要用于补充担保。
(12)贝因美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最近一年与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贝因美集团与公司实际关联交易发生额在审批范围内。除此之外,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况,控股股东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6、贝因美集团当前面临较大资金困难,其将对股价波动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目前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引发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风险。本次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7、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21日,因贝因美集团与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贝因美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5,3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2023年11月29日,因贝因美集团、贝因美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与FNOF Treasure Train Limited对Beingmade HealthManagement Corp.股权回购纠纷一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了贝因美集团所持有的本公司37,013,943股无限售流通股。贝因美集团正在积极采取措施,争取早日妥善解决相关纠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2023年2月24日、2023年12月2日、2023年12月7日、2024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补充质押部分股份暨部分质押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涉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贝因美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函》。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