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因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主席强赤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采用通讯方式召开、表决。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时间的议案》。
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的期限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取消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