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股份: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就公司2023年11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凤阳德瑞矿业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滁州中都瑞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都瑞华”)提供担保是基于中都瑞华后期发展需要,有利于中都瑞华的做强做大,有利于加快中都瑞华的发展,有利于提升中都瑞华整体经营能力且所有股东同比例担保,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事项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高利芳、王文兵、张洪洲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