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力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永丽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主要对援引的制度、审计权限、审计程序进行了更新及补充,修改后的内部审计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本次对内部审计制度的修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主要对工作年度计划及要求进行了更新及补充,修改后的审计管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本次关于审计管理制度的修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报
告全文。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