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2 证券简称:索菲亚 公告编号:2023-045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因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2.80元/股调整为 12.11元/股;发行数量由不低于39,062,5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47,945,312股(含本数)调整为发行数量不低于41,288,192股(含本数)且不超过50,677,126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经202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1、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该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93.29%。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低于39,062,5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47,945,312股(含本数),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占发行前总股本的5.26%,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其中,江淦钧先生认购不低于14,551,45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18,992,856股(含本数)、柯建生先生认购不低于24,511,05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28,952,456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任何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股份认购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权利,派发现金股利635,233,655.7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635,233,655.70元(含税)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元(含税),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相关内容,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2.80元/股调整为12.11元/股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635,233,655.70元=907,476, 651股×0.70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6962456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0.6962456元/股=635,233,655.70元÷912,370,038股)。
调整后发行价=调整前发行价 12.80元/股-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6962456元/股=12.11元/股(向上取整保留两位小数)。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低于39,062,5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47,945,312股(含本数)调整为发行数量不低于41,288,192股(含本数)且不超过50,677,126股(含本数)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低于50,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61,370.00万元(含本数),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2.80元/股调整为 12.11元/股计算调整后的发行数量。
计算公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下限=募集资金总额50,000.00万元(含本数)÷每股发行价格12.11元/股=41,288,192股(向上取整)
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募集资金总额61,370.00万元(含本数)÷每股发行价格12.11元/股=50,677,126股(向下取整)
其中江淦钧先生认购不低于15,664,296股(含本数)且不超过20,358,763股(含本数),柯建生先生认购不低于25,623,896股(含本数)且不超过30,318,363股(含本数)。
本次调整后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