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菲亚: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索菲亚”)董事会于2023年11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10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江淦钧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江淦钧、柯建生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但议案未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3)。
董事会经慎重考虑,为更好推进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工作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3年11月10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2024年11月9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并同意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
案》。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将相关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6)。
特此公告。
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三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