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及基本情况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结合公司境外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为实现稳健经营,有效规避外汇风险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仅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3、业务规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4、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及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授权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目的:公司开展危废资源化的子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铜、金、银、钯等大宗商品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明显,为合理规避铜、金、银、钯等价格波动风险,有效防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子公司2023年度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铜、金、银、钯等期货品种,仅限于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金、银、钯等金属期货合约,严禁以追逐利润为目的进行的任何投机交易。
3、业务规模:在审批有效期内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且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4、资金来源:全部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5、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授权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外汇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风险,提高财务和经营管理效率,但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汇率及价格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因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的风险。
4、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或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5、流动性风险: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存在无法按现行市价价格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所产生的风险。
6、技术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
7、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8、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不进行单纯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仅限于真实业务需求背景之下,金融衍生品交易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公司已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作业制度,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
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3、由具备金融衍生品专业知识的人员作为交易人员,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并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盈亏情况进行关注,每月至少进行两次评估。财务人员随时核对交易金额及交易纪录。当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措施。
4、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决策机构批准的额度。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还将根据生产计划合理选择保值月份,最大限度的避免出现市场流动性风险。
5、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商品期货对冲、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对方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业务背景为依托,充分利用外汇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以及外汇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避险机制,最大可能的规避外汇汇率和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交易业务风险总体可控。
综上,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具备可行性。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