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出具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拟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持股情况: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96,118,9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1.56%。
二、股东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参与原因:盘活存量上市股权资产,提高资产收益水平。
(二)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三)计划参与股份数量及比例: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股票不超过28,689,72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任意连续90日内,参与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在实施期间内,公司有增发、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出借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比例不变。
(四)参与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控股股东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属于正常的业务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参与、如何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四)鉴于转融通证券出借周期较短,为保证业务的灵活性和收益率,在出借期限内,四川省生态环保集团出借公司股份不超过28,689,721股时,不再通知公司另行公告。
四、备查文件
四川省生态环保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