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查股网  2023-12-02  清新环境(002573)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料,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上述人员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有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李其林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安德军先生、贾双燕女士、蔡晓芳女士、马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王斯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秦坤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王华 刘浪 骆建华

2023年1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