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届满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02  清新环境(002573)公司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业务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地和”)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在此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股票不超过14,344,8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近期,公司收到世纪地和出具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其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计划期限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实施方式业务期间出借累计 发生额(股)出借余额(股)
世纪地和借券给中国证券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09-11至2024-02-286,697,100-

世纪地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已届满,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的股份已全部收回。

二、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证券出借前持有股份证券出借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世纪地和无限售流通股216,201,57015.07216,201,57015.08

注:世纪地和持股比例变化原因为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51.00万股回购注销手续,导致总股本变动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世纪地和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二)世纪地和已通过公司对本次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进行了预披露,在其实施转融通出借业务期间,严格遵守披露的转融通出借业务计划,实际实施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股份数量。

(三)世纪地和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属于正常的业务行为,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