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新环境”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地和”)于2024年6月7日与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资管”)代表“中泰资管56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泰资管计划”)签署了《关于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世纪地和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拟向中泰资管计划转让其持有的清新环境无限售流通股71,800,000股股份,占截至2024年6月7日公司总股本的5.01%,转让价款合计为264,224,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4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二、本次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4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世纪地和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过户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本次过户后受让方中泰资管计划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1,800,000股,占截至2024年7月25日公司总股本的5.04%,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相关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北京世纪地和 控股有限公司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00% | 0 | 0.0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216,201,570 | 15.18% | 144,401,570 | 10.14% | |
合计 | 216,201,570 | 15.18% | 144,401,570 | 10.14% | |
张根华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00% | 0 | 0.0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2,100 | 0.01% | 142,100 | 0.01% | |
合计 | 142,100 | 0.01% | 142,100 | 0.01% | |
中泰证券资管-中泰资管7726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中泰资管560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00% | 0 | 0.0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0 | 0.00% | 71,800,000 | 5.04% | |
合计 | 0 | 0.00% | 71,800,000 | 5.04% |
注:1.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9,587,500股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1,433,976,079股减少至1,424,388,579股;
2.因交易双方之间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后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截至2024年7月25日的总股本1,424,388,579股计算。
三、其他有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