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发铝业: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闽发铝业(002578)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核查和监督,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江西省闽发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闽发”)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实际发生额为800万元,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提供其他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金龙 涂书田 李肇兴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