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京电子: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2024年5月1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惠州市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自身发展实际需求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