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阳股份:关于董事、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3-18  圣阳股份(002580)公司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董事、原持股5%以上股东宋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公司董事、原持股5%以上股东宋斌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2023年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减持后,宋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693,3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述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3月16日,公司收到宋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提前终止的告知函》,获悉宋斌先生根据自身减持实际情况,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宋斌集中竞价交易2023/2/2210.25753,010,9000.6634
2023/3/169.62861,527,7000.3366
合计4,538,6001.0000

本次宋斌先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及在公司上市后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孳生的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9.55元/股至10.39元/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宋斌
住所山东省曲阜市大同路52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16日
股票简称圣阳股份股票代码002580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4,538,6001.0000
合 计4,538,6001.000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25,704,2875.663421,165,6874.663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426,0721.41581,887,4720.4159
有限售条件股份19,278,2154.247519,278,2154.2475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原持股5%以上股东宋斌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16日,宋斌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538,600股,占公司股本的1.00%。本次股份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根据自身减持实际情况,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宋斌先生减持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了《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2、宋斌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减持股份的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其减持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宋斌先生根据自身减持实际情况,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3、宋斌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宋斌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